葑菲

引证解释: 《 诗· 邶风·谷风》 :“采葑采菲,无以下体。” 郑玄 笺:“此二菜者,蔓菁与葍之类也,皆上下可食,然而其根有美时有恶时,采之者不可以其根恶时并弃其叶。”蔓菁,即芜菁。芜菁与葍皆属普通菜蔬。叶与根皆可食。但其根有时略带苦味,人们有因其苦而弃之。后因以“葑菲”用为鄙陋之人或有一德可取之谦辞。 南朝 宋 鲍照 《绍古辞》 :“徒抱忠孝志,犹为葑菲迁。” 宋 陈亮 《又与勾熙载提举书》 :“岂郎中欲纳一世之才,高高下下,不使丝髮遗弃,亦欲忘其下体而采其葑菲乎!此意高矣厚矣。” 清 蒲松龄 《 聊斋志异 ·狐妾》 :“一日,年长者来,谓 刘 曰:‘舍妹与君有缘,愿无弃葑菲。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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