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使

解释: ◎ 大使 dàshǐ [ambassador] 一国政府派往另一国政府的最高一级常驻外交代表,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”引证解释: 1. 奉帝王之命行事的临时使节。后多指特派出巡的大臣。 《 礼记 ·月令》 :“﹝孟秋之月﹞是月也,毋以封诸侯,立大官,毋以割地行大使,出大币。” 《 后汉书 ·荀彧传》 :“臣今当济 江 ,奉辞伐罪,宜有大使肃将王命。” 《 北史 ·周纪下》 :“壬申,幸 同州 ,遣大使巡察诸州。” 2. 唐 制,节度使有节度大使、副大使知节度事之别。大使如由诸王遥领,则以副大使知节度事为正节度。见 《 新唐书 ·百官志四下》 。 3. 事务官称大使。如 元 京都二十二仓之仓大使,内藏各库之库大使。 明 清 多沿用。参阅 《续通典·职官八》 。 4. 一个国家派往另一个国家的最高一级外交代表,通常都有“特命全权大使”衔。由派遣国国家元首任命。大使不仅代表自己的国家,并代表自己国家的元首,享有比其他等级的外交代表更高的礼遇和外交豁免权,可以随时请求驻在国国家元首接见并进行直接谈判。同时,也有尊重驻在国法律、秩序、风俗习惯和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。

dà shǐ ㄉㄚˋ ㄕㄧˇ